北京时间5月27日,中国足球协会正式发布了最新一期的裁判评议报告,这份报告详细回顾了近期中超联赛中的一些关键判罚争议,并对部分比赛中的裁判决定进行了重新审视和评估。其中,特别指出天津津门虎队在最近两轮中超比赛中各被漏判了一粒点球。
在第13轮的比赛中,天津津门虎与河南俱乐部彩陶坊展开激烈角逐。比赛进行到第66分钟时,场上局势紧张,双方球员在河南俱乐部彩陶坊的罚球区内展开了激烈的对抗。此时,天津津门虎9号队员与河南俱乐部彩陶坊22号队员均出现了手臂触球的情况,这一瞬间成为了焦点。裁判员最终判定进攻方天津津门虎9号队员存在手球犯规行为,但VAR系统并未介入进一步审查。
对此,天津津门虎俱乐部提出了正式申诉,认为河南俱乐部彩陶坊22号球员在比赛过程中有两次明显的触球动作,应当被判罚球点球。球队方面表示,这样的判罚直接影响了比赛的公平性与胜负结果。

针对这一判例,评议组的多数成员认为,足球在接触天津津门虎9号腿部后发生反弹并改变方向,先后触及了河南俱乐部彩陶坊22号的左手臂以及天津津门虎9号的右手臂。从现场画面来看,两名球员的手臂位置均处于正常争抢和身体接触的范围内,因此并不构成手球犯规。然而,随后河南俱乐部彩陶坊22号球员主动将右手臂向球移动并触碰到球体,这显然构成了手球犯规。因此,评议组建议应判罚河南俱乐部彩陶坊22号手球犯规,并判罚球点球。同时,VAR系统理应介入以确保判罚的准确性。裁判员将天津津门虎9号队员判为手球犯规的决定存在明显错误,导致漏判了本应存在的点球机会。此外,VAR未能及时介入也是一大失误。
在接下来的第14轮比赛中,上海海港对阵天津津门虎,比赛进行到第32分钟时,天津津门虎7号球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与上海海港3号球员发生接触后倒地。然而,裁判员并未做出任何判罚,VAR系统也未介入调查。
天津津门虎俱乐部对此表示强烈不满,认为上海海港3号球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对己方球员实施了草率的踢人动作,该行为完全符合犯规条件,应当被判罚球点球。
评议组对这一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,多数成员认为,上海海港3号球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对天津津门虎7号球员进行了不合理的冲撞,直接导致其倒地,这种行为显然构成犯规,应判罚球点球。裁判员未能及时作出正确判断,导致漏判了这一关键点球,而VAR系统的缺席也让问题更加突出。

